工人日报讯 《城乡规划法》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联合新浪网进行了一项调查,2218名参与者中,93.6%的人表示对当地一段时间以来的城市规划不满意(见11月5日《中国青年报》)。
受调查者对城市规划不满意,一是城市规划短期行为严重,“城市道路三天两头开膛破肚”,76%的被调查者对城市规划“不科学、缺乏预见性”不满意,是城市规划诸多问题中公众意见最大的一方面。二是城市规划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72%的人说自己所在地存在这种现象。三是城市规划随意性太大,66.7%的人不满意“换一个领导换一个规划”,有百姓抱怨,“换个领导,连垃圾桶也要换”。
城市规划不断改变,城建沦为“形象工程”竞技场,根子在当地少数主要领导者身上。一方面,这些领导者具有强烈的政绩冲动,想通过展示城市形象来证明自己的政绩,于是铺摊子、建高楼和大广场,动不动就要搞成“第一区政府”、“最大广场”、“最高标志性建筑”等等,城市规划随心所欲;另一方面,权力不受制约。当一个地方的一把手挥手决定城市规划的改变时,几乎没有一个部门、一种力量可以阻止,有关法律也拦不住。何况原来的《城市规划法》没有对擅自改变规划的制约措施。于是,城市的“规划图”变成了一些干部的“升官图”。
为了维护规划的严肃性,第一要有效地抑制一把手随意改变规划的权力。新通过的《城乡规划法》在这方面有了一些措施,如规定在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时,应遵循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的原则;规划制定后,要经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规划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等等,应该会有一定的制约作用。第二要截断官员仅靠“形象工程”升官的通道。官员提升,不仅要看城市管理的政绩,而且要看城市建设有没有违反法律,资金来源是不是合规,要“翻翻旧账”。
最重要的,要充分体现公众的声音,让公众成为城市规划的主人,在城市规划中增加公众的发言权,让某些官员随意改变城市规划、“为我所用”的做法过不了民意关。(殷国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