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桶配備參差不齊垃圾分類缺乏指導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4-08-07
 成都垃圾分類迎來滿月,這一政策在商場、超市執行情況如何?記者近日走訪多家商場、超市發現,各商場、超市實行垃圾分類的執行情況參差不齊。《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以下稱《條例》)實行前后,商場、超市已經發生了變化,但仍有部分商場存在分類垃圾桶配備不全、垃圾分類缺乏指導以及各種垃圾混裝的現象。  近日,記者走訪大悅城、金牛萬達、龍湖上城天街、伊藤4個大型綜合商場發現,商場均已配備可回收物、其他垃圾

  成都垃圾分類迎來滿月,這一政策在商場、超市執行情況如何?記者近日走訪多家商場、超市發現,各商場、超市實行垃圾分類的執行情況參差不齊。《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以下稱《條例》)實行前后,商場、超市已經發生了變化,但仍有部分商場存在分類垃圾桶配備不全、垃圾分類缺乏指導以及各種垃圾混裝的現象。

  近日,記者走訪大悅城、金牛萬達、龍湖上城天街、伊藤4個大型綜合商場發現,商場均已配備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兩類垃圾桶,有部分商場也在入口處配備了四分類桶,比如伊藤和大悅城。記者看到,不同的垃圾分類桶桶體上還清楚標注著常見的對應垃圾。比如,其他垃圾桶上標注“衛生紙、煙蒂、濕紙巾”等,可回收垃圾桶上標注“易拉罐、報紙、玻璃容器”等。

  由於在這些地方,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佔比最多,成都市結合實際,因地制宜設置垃圾桶,在道路、廣場、公園、公共綠地、公共交通站點以及旅游、文化、體育等公共場所,設置成“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兩類垃圾桶。

  而在金牛萬達、龍湖上城天街,商場入口並未看到關於垃圾分類的宣傳﹔大悅城和伊藤商場入口,配有四類垃圾分類指示牌,並列舉每類生活垃圾的常見垃圾種類。來到大悅城負一樓,記者發現有餐飲店櫥窗上,貼有“成都市生活垃圾投放指南”,隨機走訪一家餐飲店的廚房發現,廚房已按要求使用廚余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除了入口處,在商場的其他位置難見到廚余垃圾桶,同時,幾乎所有的垃圾桶旁,均沒有人指導投放。

  記者在這4個商場分別找1處垃圾分類投放點,觀察15分鐘,在這期間,4個點位累計有31位市民投放垃圾,其中按要求正確投放垃圾的有3位。且記者觀察到,市民喝完奶茶直接扔進垃圾桶的佔大多數﹔用過的紙巾應該扔進其他垃圾箱,但部分市民扔進可回收物垃圾桶﹔喝完的礦泉水瓶應該扔進可回收物垃圾桶,仍有市民直接扔進其他垃圾桶。記者查看桶內垃圾發現,垃圾混裝比較明顯。

  “還沒有看分類桶的習慣,逮著哪個方便就扔哪個。”在金牛萬達逛街的楊敏女士告訴記者,自己扔垃圾也存在混投情況,“沒人指導,我自己還是弄不明白,比如鮮榨果汁的杯子和奶茶杯算其他垃圾嗎?我看別人都扔進了可回收垃圾桶,有點分不清。”市民楊先生則建議,“應該在商場的集中就餐區放置廚余垃圾桶,方便大家分類投放。”

  超市是人流量較大的地方,近日,記者隨機走訪大、中、小型超市發現,大型超市垃圾分類桶配備情況比中小型超市好。

  來到青羊區北大街的沃爾瑪,記者看到,超市入口已經擺好四類垃圾桶,由於垃圾桶帶蓋,選擇在這裡扔垃圾的市民較少。超市內配備有其他垃圾桶和可回收垃圾桶,但兩類垃圾桶並沒有擺放在一起,而是單個分散擺放在超市角落,如果不留意,很難被發現。記者隨機詢問了三位店員,均表示知道成都實行垃圾分類了,但大家還沒有自覺分類。

  記者隨機走訪兩個永輝超市,其中一個配有垃圾分類桶,而另一個未配備,這兩個永輝超市入口均未看到垃圾分類宣傳海報。在某生鮮超市,記者看到超市並未更換垃圾分類桶,仍然用的老式藍色圓桶,生鮮超市產生的大量果皮、爛蔬菜、塑料、包裝泡沫全部堆放在藍色圓桶裡,由於超市垃圾桶擺在門口,部分來往路人會向垃圾桶投放各種垃圾。隨后,記者隨機走訪3家紅旗連鎖、2家全家便利店、2家舞東風便利店、1家私營小超市,其中有1家紅旗連鎖貼有垃圾分類海報,雖配有小型垃圾分類桶,但該桶並未投入使用﹔1家私營小超市配有其他垃圾桶。一店員表示,便利店面積不大,不對外提供垃圾桶。

  通過走訪,記者發現,大、中型超市存在部分垃圾桶無分類標識情況﹔顧客未按要求分類投放垃圾店員沒有進行勸導﹔垃圾桶未按要求在店內設置,而在店外隨意擺放﹔經營產生的廚余垃圾與其他垃圾沒有分類投放、收運等情況。

  據了解,3月—4月為執法的過渡期,各城管執法部門已經按步驟、分階段、有重點地對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運、處理環節開展集中專項檢查活動,但主要還是以宣傳勸導為主,僅有個別罰單。4月1日開始,成都各區(市)縣垃圾分類執法“逗硬”,進入集中執法期。

  記者從多個區(市)縣城管綜合執法局獲悉,3月份,已經啟動了垃圾分類的執法檢查工作,對一些物業開具了整改通知書,督促其盡快配齊設備和人員。對於沒有落實整改到位的單位,4月份以后,后續就會進行處罰。一位社區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多數居民倒垃圾時沒有進行分類,但是也還沒有強制分類,是想給居民一段適應期。但也有市民表示,應該採取更加強硬的執法手段,促進垃圾分類的落地。

  記者了解到,目前,個別區(市)縣也開出自己的首張罰單。3月1日,武侯區對市民個人開出了首張垃圾分類罰單,罰款100元。隨后,金堂縣、彭州市也陸續對市民個人、物業和在建工地開出了警告或罰款的罰單。“從大的方向上來講,還是以宣傳勸導為主。”市城管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條例》實行后,成都城管部門會開展專項執法整治行動,集中處罰一批違反新條例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形成垃圾分類執法整治高壓態勢。4月—6月,各區(市)縣綜合執法部門將集中執法力量,以罰促管,通過有力執法手段,增強《條例》社會影響力,“處罰不是目的,教育引導才是立法本意。”市城管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希望市民自覺履行生活垃圾分類法定義務,養成分類投放的習慣。

  根據《條例》,未在指定地點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的個人,由管理責任人進行勸阻﹔勸阻后,自願參加並完成相應的生活垃圾分類社會服務活動,經城市管理部門核准,可以依法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處罰﹔經管理責任人、城市管理部門等多次勸阻或警告后,再次違反規定,會被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單位或企業等如果在收運過程中混裝混運,一旦被發現,將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以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吊銷服務許可証。

  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利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廚余垃圾飼喂畜禽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以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吊銷服務許可証。(成都日報記者 李霞 實習記者 楊靜耕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