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王鲍镇建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2024年启东市王鲍镇建群村垃圾桶采购项目进行分散询价采购。(详见需求一览表)
(一)手动翻盖式240L完整大垃圾桶红蓝绿三色各5只,240L完整大垃圾黑色15
1、容积:240L;颜色:绿、蓝、红、黑四色,桶身正面喷绘标准垃圾分类图样,采用丝网印刷工艺。注:桶盖开启方式须为手动翻盖式。
2、L-最大宽度;H-最大高度;h-桶体高度;φ-滚轮直径;B-轮面宽度;α-开启角度。
3、单桶重量:≧11.0kg,桶盖重量:≧1.35kg。桶盖:≧2.5mm,桶底:≧4mm,桶壁:≧4mm。
a)抗冷热性:部分桶体放入-40℃的冷藏箱5h后,外观应无变化;维卡软化温度不小于110℃;
1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CJ/T 280-2020标准。(国家、省、市有最新标准的执行最新标准)。
1、容积:120L,颜色:黑色、绿色。桶身正面喷绘“王鲍镇”字样,采用丝网印刷工艺。注:桶盖开启方式须为手动翻盖式。
2、L-最大宽度;H-最大高度;h-桶体高度;φ-滚轮直径;B-轮面宽度;α-开启角度。
3、单桶重量:≧6kg,桶盖重量:≧0.65kg。桶盖:≧2.5mm,桶底:≧4mm,桶壁:≧3.6mm。
a)抗冷热性:部分桶体放入-40℃的冷藏箱5h后,外观应无变化;维卡软化温度不小于110℃;
10、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CJ/T 280-2020标准。(国家、省、市有最新标准的执行最新标准)。
单独240L及120L垃圾桶盖子、插销、杆子、轮子的规格参数必须与第(一)(二)点240L大垃圾桶及120L小垃圾桶中要求的规格参数一致。
二、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计划采购手动翻盖式120L完整黑色垃圾桶500只,手动翻盖式120L完整绿色垃圾桶250只,配件若干;手动翻盖式240L完整大垃圾桶红色5只、蓝色5只、绿色5只、黑色15只,配件若干;明细及要求见附件。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10000元,各分项单价最高限价如下表。最终报价总价或单价高于最高限价总价或单价的为无效投标。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均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包含本项目的采购及安装、货物运输、保险、装卸、仓储、保管、吊装、安装、二次搬运、调试、成品保护、使用培训、检测验收、各种税费、质保、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招标代理费及专家评审费(按实)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供应商利润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供应商对此应充分理解和认识,并完全响应)。中标后至工程竣工验收期间的各类市场的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结算不作调整。投标人必须采用人民币投标报价。
4.投标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5.投标报价中的计价一律采用人民币。若投标总价与单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大写与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6.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招标单位。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附件二格式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亲自参加投标均须提供本项材料);
(6)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三)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7)报价明细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附件三)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纸质报价文件邮寄(以邮件到达指定接收地址为准(只接受顺丰,不接受到付))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现场提交报价文件,各潜在投标人在纸质报价文件邮寄截止时间之前自行将报价文件密封后邮寄至启东市经济开发区林洋路377号皇冠假日酒店5楼,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接收联系人:黄烷君,联系电话:。纸质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14时30分,以邮件到达指定接收地址为准(只接受顺丰,不接受到付),各投标人应当充分预判因各种因素导致邮件到达滞后情况,提前做好相关准备。迟到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人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在2024年10月15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以“单位全称+授权委托人姓名”的格式申请加招标代理人),后由招标代理统一拉入本项目开标群(群名称:开标),并在入群后修改自己在群里的备注名称为“单位全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在开评标全过程中,QQ群是默认的远程交互工具,若投标人未加入本项目QQ交互群,则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废标及澄清、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一)质量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符合本询价公告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合格产品,产品内外完好。
本项目所有货物必须提供二年上门服务及全免费质保等售后服务;在二年免费保修期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用户单位电线小时内负责修复;保修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
(三)交货期:成交供应商须于签订合同后20日内将所有货物送至采购单位指定位置交货安装、调试到位。
(四)交货、安装地点: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将货物运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按照采购单位通知将货物安放至建群村的指定地点,确保正常使用。
①桶体从10米高的位置零速度跌落两次,一次桶底着地(水泥地)另一次桶体正面着地,桶体无开裂、无明显变形;
②用称重计量器,称桶体和垃圾桶的总量,240L桶单桶重量≧11.0kg,桶盖重量≧1.35kg;120L桶单桶重量≧6kg,桶盖重量≧0.65kg
具体以采购单位的验收为准。如验收不合格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检测费的支付、合同罚则所产生的等所有费用)。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
(2)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
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1)询价文件、补充文件(如有)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成交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成交原则:符合需求且报价最低者成交。如最低报价有相同者,则招标人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付款方式:所有设备到场安装调试完毕且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如需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验收的,须凭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效检测报告),上级拨款到位后付至合同价的97%;余款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后付清(不计利息)。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8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有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将根据信用评价结果按规定予以扣分或价格加成。
(报价单位全称)授权(姓 名)(职 务)为全权代表,参加2024年启东市王鲍镇建群村垃圾桶采购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愿意按照报价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内容及价格以报价文件为准)。
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同意贵方的评标办法。
(报价单位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地址:(报价单位地址),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2024年启东市王鲍镇建群村垃圾桶采购项目的投标,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投标供应商须根据上述要求,详细列明货物清单中所有产品制造商的具体情况,否则不能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注:1、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1、中标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