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中山开始全面推行垃圾分类至今,已经过去近8个年头,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效果并不显著。垃圾收运分为前端收集、中端转运、终端处理三个环节,只有全面打通,垃圾分类才能真正收到实效。目前,中山在终端处理环节已经具备相应能力,但是在前两个环节,特别是前端收集中,仍然面临不小困境。“居民意识转变是关键”,不少受访者反复强调。为此,南都展开问卷调查,分析中山市民的垃圾分类习惯。
分析发现,前端市民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有几大难点:一是操作难。对于居民来说,在家里放置好几个垃圾桶进行分类收集,或是时刻谨记按照繁复琐碎的标准进行分类,都会给日常生活增加额外的行动,居民往往选择更方便地将垃圾“一锅端”的处理方式。很少有居民会在垃圾桶前拆开袋子将垃圾一个个扔进相应的桶里,不仅耗时而且很不卫生。同时,靠小区内数量有限的保洁人员挨个打开垃圾袋进行分类也很难做到,极大地加重了保洁人员的工作负担。在前端的垃圾收集阶段没有做好分类的情况下,分类的工作和成本就被转嫁到了后端的垃圾处理阶段,增加了垃圾处理的难度和成本,给环境保护带来更大的压力。
二是在于监督难。居民在家中的垃圾分类行为是无法实时监管到的,城管部门只能通过宣传教育的方式倡导居民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来。此外,城管等有关部门只能通过对负有属地责任的社区和街道等部门进行监督考核来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
“撤桶并点”政策实施以来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市民对这一政策的知晓度和看法又是怎样的?为此,南都记者针对相关热点问题进行了问卷调查,收到有效问卷359份。调查数据显示,部分社区仍未实施楼道撤桶政策;超七成受访者表示对楼道撤桶政策“不太了解”“完全不了解”;近六成受访者所在的社区垃圾集中投放点未设置定时投放制度;半数以上的受访者称没有自主垃圾分类的习惯。
问卷相关数据显示,部分社区仍未实施楼道撤桶政策,且对于楼道撤桶知识的了解程度,持有“不太了解”和“完全不了解”的受访者合计超七成,这就意味着该政策并未宣传到这部分的人群,需要加大宣传力度。
“从字面上我能了解到的是楼道中撤掉垃圾桶,但在这种老旧小区狭窄的楼道中都不存在垃圾桶,我只能说对这个政策不太了解。”老街坊徐姐告诉记者,她在小区内从来没见过楼道中设垃圾桶的情况,也没有相关工作人员到过小区宣讲。
调查问卷显示,当问到“楼道撤桶是否有助于垃圾分类”的问题时,六成左右受访者均认为撤桶后带来了很多麻烦,并没有实际效果。这部分结果的原因可能是先前大部分受访者对楼道撤桶政策的了解程度较低。
目前相关数据表明,半数以上的采访者都没有自主进行垃圾分类的习惯。就算知晓垃圾分类的相关要求,市民自觉参与率也比较低,两者之间存在严重鸿沟。
除去个人因素以外,更多是这些受访者的小区都无人引导垃圾分类,垃圾车到社区内也是一车清理。“之前有想过分成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袋垃圾好方便环卫人员处理,但后来发现有拾荒者会直接打开垃圾袋翻找,有时候都不会将垃圾袋重新绑上,甚至将里面的垃圾翻出来到垃圾桶内,我就放弃了这种做法。”市民陈先生称不管怎么分类,垃圾车会将所有垃圾一箩筐地放在同一车内,两者结合打消了他进行垃圾分类的做法。
社区的垃圾分类也有明显的不足。超一半的问卷参与者称一直无人引导垃圾分类。缺乏必要的指导下,大部分人都存在“嫌麻烦”的心理情况,可能直接导致了垃圾分类的效果不佳。记者走访调查发现,大部分的社区在撤桶并点的时候并未有不同类别的垃圾桶方便垃圾分类,而有不少不同种类的垃圾桶也还是处于未启用状态。这些社区仅设两三个大型垃圾桶,标识“其他垃圾”字眼。因此,设施的不完善也可能是社区垃圾分类情况受影响的因素。
根据数据分析,参加垃圾分类相关教育活动的人群中,认为活动有帮助的人占比较低,仅为11.98%。相对而言,有88人(24.51%)表示未参加但愿意参加,显示出一定的潜在需求。然而,57.66%的人表示未参加且不感兴趣,这一比例较高,表明当前的教育活动未能有效吸引大多数人。需要寻找合适的传播渠道和方式吸引到更多人群,让不感兴趣的受访者比例降低。
对以后垃圾分类的宣传效果,受访者表示加强宣传教育和奖惩机制是提高参与度的重要举措。“没有奖励和惩罚,垃圾分类本身过程又麻烦,又有谁愿意每次都对垃圾进行分类?”市民赵先生表示自己作为租客本身就不想下楼扔垃圾,如今撤桶后可能还要实施定点定时投放垃圾,没有相应的举措是很难实现理想效果。
综上所述,调查结果显示社区在垃圾分类的实施和宣传方面存在显著不足,受访者对楼道撤桶制度的认知和参与度较低,亟须加强宣传教育和改善分类设施,以提升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和参与度。
从事物管服务的林先生认为,“撤桶并点”是垃圾分类的重要一环,也是必经之路。但是,要完全做到垃圾分类,对居民生活习惯是很大的挑战。
“我们服务过的一座城市要求非常严格,厨余垃圾不能用塑料袋装,投放厨余垃圾的时候,要把塑料袋破开再倾倒,以确保厨余垃圾能够进行下一步资源化处理。”林先生说,这样推进难度确实很大。
林先生认为,即便这项工作很难,但是对社会长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方都应主动作为。从物管角度来讲,能不能通过更人性化的设置引导市民参与。深圳的一个小区让林先生印象深刻,“投放点不仅有洗手台,还安装了摄像头,甚至旁边还有一个装了空调的冷冻室,专门用于存放厨余垃圾。”他介绍,这种方式避免厨余垃圾堆放对小区环境产生的影响,让大家对垃圾分类更加认可。
此外,“定时定点”是保证垃圾分类效果的重要方式,“如果完全没有人督导,那对居民无法产生约束力。”林先生介绍,广州有的小区采取刷卡投放的方式,既确保分类效果,也能降低人力成本。
除了参与成本较高,不少居民还谈到,清运收集垃圾“一锅端”的方式让他们失去了分类投放垃圾的积极性。而要解决垃圾分类后“混装混放”的问题,就得在顶层设计上做好统筹,城市管理各部门协调好工作。现在的垃圾分类就涉及到城管环卫部门、环保部门等多个部门这种工作链条上的分散,非常考验部门之间的协调能力。因此,各部门明确各自的责、权、利,并有效衔接起来,积极发挥自己的角色和作用,对垃圾分类的全局来说显得尤为重要。此外,还要加快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的建设,完善垃圾收集、运输、消纳等整个系统,避免“先分后混”的现象再次出现。
中山斯瑞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缪家文表示,通过机械来分拣垃圾,能够提升垃圾分类处理的效率。“在机械的帮助下,原来的垃圾分类即便不是那么细,随着技术的进步,设计出不同的机械设备,也可以把不同种类的垃圾分出来”。
“但技术的进步也要建立在大家有了一定垃圾分类的意识上。”缪家文称,机械设备在中间过程实现垃圾的分类处理,但是在前期仍需要居民进行简单分类,譬如将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开,这是最基本的,但仍然有不少家庭做不到这一点。“从习惯的培养,再辅以技术手段,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会更加高效”。
在缪家文看来,垃圾分类的最终目的是垃圾资源化,例如将厨余垃圾制作成肥料,又或是制沼气,厨余垃圾不仅得到了有效的处理,还转化为对环境有益的资源,实现了废物的循环利用,这不仅减少了垃圾填埋量,还为园林绿化提供了可持续的肥料来源,为工业生产提供了清洁能源,对于推动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比如发电厂、水泥厂或者是烧锅炉的公司,都会需要大量的燃料,以垃圾衍生燃料替代燃煤,具有更高的经济性、环保性”。缪家文介绍,燃煤现在市场价格大概八九百元一吨,而垃圾衍生燃料大概是300元一吨,对企业而言能节省一大笔开支,也解决了装修垃圾和工业固废的处理难题;另一方面,使用垃圾衍生燃料代替传统燃煤,也为企业节省了碳排放配额,多余的配额可在碳交易市场上交易出售,为企业发展实现开源节流。
北京、上海、广东、深圳等大城市先后就生活垃圾管理进行修法或立法,通过督促引导,强化全流程分类、严格执法监管。有专家将这形容为垃圾分类进入“强制时代”。
今年6月《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开始实施。这个条例之所以引人注目,在于其标志性意义:在进行20多年倡导工作后,上海率先将垃圾分类纳入法治框架。
通过立法,上海市明确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4种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旅店、餐馆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首次明确对生活垃圾全流程进行分类,确立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和相应法律责任等。比如,个人如果混合投放垃圾,最高可罚款200元;单位混装混运,最高可罚5万元。
不只是上海,在5月底召开的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北京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建议,尽快修改完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依法推行垃圾强制分类,对违反垃圾分类规定行为设定相应罚则;杜绝混装混运现象,明确“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
《2023年102城市垃圾分类指数年度报告》指出,随着外卖、电商等新业态的扩展,低值可回收物在生活垃圾中其他垃圾的占比逐渐增大,但回收利用率低,已成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的一大短板。“十四五”后半程,垃圾分类基础较好的部分城市开始尝试补上这块短板,其中厦门推出了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再生“厦门模式”,值得其他城市借鉴。
厦门市是2022年圈定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之一,但早在2020年,厦门市就开始行动,在全国率先发布低值可回收物指导目录,从产生源头就建立起与末端处置利用相适应的前端回收体系。
在收运环节,按照定时、定点、定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低值可回收物收运,并出台低值可回收物收运、处理补贴办法;在分选和末端资源化利用环节,建立集中统一的分选中心,实现材料类型和形态复杂的低值可回收物在线高效识别和自动分选,然后进行集中资源化再生利用。
据测算,厦门市低值可回收物综合选出率由2020年的72.72%提高到2022年的74.31%,居民投放准确率不断提高,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运行效率也在不断提高,与焚烧相比,投资成本降低40%左右,资源化利用产品的经济价值可超过1.35亿元。